(最近才發現這一個主題我寫了兩篇的文章,先PO舊版的!!)

大人的情緒

原本看書就算快的我,最近看書的速度更是驚人,一天一本就已經是非常的克制自己的速度了,我跟屁桑說,或許我該開始練習看原文書好了,至少,這樣讀書的速度可以變的龜慢,還可以拯救我的菜英文!!

 

最近看的書太多,而讓我最為推薦的莫過於『再給我一天』這本書,我覺得每個人因為成長的歷練不同,每個人的感受不同,所以對於書的品味也會不同,因此,推薦書籍變成了一個很奇怪的事情,但是,這一本書看完後,破了我所有的紀錄,它是唯一一本看完之後,我沒有放下,而是直接翻到最前面重看一次,它也是唯一一本,我的感受那麼多,多到我自己理不太出頭緒出來!!!

 

這本書中的一個很大的故事末端有一段話,話出了這個故事中的其中一個脈络,『你的父母如果愛你,就會支持你,穩穩的抱著你,在他們自己陷入漩渦的時候還把你抱的緊緊的,有時候,這意味著,你永遠不會知道他們忍受了多少東西,而你也許會用無情的態度對待他們,但假如你知道他們處在什麼樣的情況裡,你就不會那樣對待他們!

 

 

在我年少的時候,有一次,一個同學約我出去談事情,我不知道那一天我的弟弟妹妹被我父親帶去哪邊,而家中只剩下我跟母親,母親要我去街上找一家幫人私下接團的旅行社代理人,而我趁著這個時候,去見了那個同學,那時候在與那位同學見面的時候,我滿心想要快點回家,總覺得有莫名的心慌!!當我,壞了同學的興致,滿懷愧疚的跑回家時,母親卻對著我大發雷霆!

 

母親的怒氣太猛、太烈,讓我的脾氣也跟著上來,我也馬上回頂了她,在我青少年時期,這樣的場面常常可以見到,我總是在跟母親對抗,我總是在每次的衝突中展現我的叛逆!

 

然而,就跟書中的主角一樣,我在長大後才發現,原來,當時的母親承受著丈夫的背叛、承受著小鎮居民的閒言閒語、承受著父親外遇對象的挑釁、承受著那些小姑們無理指責!

 

書中說我們對於父母總是用嚴苛的標準去對待其中一個,卻用比較寬鬆的標準去看待另外一個』或許我跟書中的主角一樣,總是對母親有許多的怨懟與要求,拿他跟許多的媽媽比較,而對父親,只希望他不要在外面亂搞就好,我卻忘記了,去看母親當時背後所承受的一切,去看她當時所承受的苦,然而,幸運的是,我在母親還健在的時候,就發現了這個道理,慢慢的去彌補一切,而書中的主角,卻是在母親死後,才發現了這樣的道理!!

 

我後來知道,那天晚上,母親要我去拿旅行社的資料,是因為要想辦法彌補與父親之間的關係,要藉由旅行來找回愛情的感覺,而在我出門之後,卻在父親的車上,發現了父親要送給外遇的粉餅與口紅,母親拿著那個粉餅雙手懺抖著,而內心怒火攻心,而我,卻在許久過後,才緩緩的回家,漫不經心的告訴她,我找不到那間旅行社,母親於是無法克制的大罵我,怎麼跑出去那麼久?而被罵的莫名其妙的我,直接罵了回去!

 

長大後的我,懂得站在母親的立場去看事情,我才知道,所有我對她的怨懟,不是只是衝突本身而已,母親的背後也有許多的情緒與壓力,對於當初的母親而言,在那樣的情況下,在面對這樣的丈夫的狀況下,她能給我的,已經盡了她最大的努力!!

 

這個故事,也讓我想到林媽媽,林媽媽年輕的時候就守寡,一個人辛辛苦苦的拉拔兩個兒子長大,到她年老的時候,她跟我說,她的大兒子曾經跟她說,如果她要改嫁,他會贊同的,只要她幸福就好,而二兒子卻很不以為然,有一次當她看到她二兒子罵電視上那些去尋找第二春的人不知羞恥的時候,她非常慶幸自己沒有再嫁!!她多年的忍耐,換回二兒子的尊敬!

 

只是,守寡多年,兩個兒子都各自結婚了,兒子與媳婦卻嫌棄著她的寡母情節,沒有人願意跟她同住,也怨著她太過於依賴著兒子活著,於是她一個人孤孤獨獨的住在她的老公寓,直到過世!!

 

而當林媽媽過世後,她的二兒子卻說,他的母親不會規劃自己的生活,把重心都放在兒子身上,她該去追求她自己的幸福,而我聽到這一句話的時候想著當初林媽媽的堅持,心中充滿了許多不捨與不値!

 

我們總是稱那個養我們、生我們的人為,覺得她對我們的付出就必須理所當然,覺得別人的媽媽可以每天幫她送便當,我自己的母親也必須要這樣,覺得當媽媽了就不該拋下小孩去進修,覺得當媽媽了就不該把小孩放下去找朋友狂歡!覺得她當了媽媽了就不該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卻也忘記了,那個我稱的人,她也是一個女人,她有屬於她的情慾,她有屬於她的情緒,她也有屬於她的愛恨情仇,她有她人生的夢想,她有她的犧牲與奉獻,她有她犧牲夢想的遺憾,她有他人生中所面對的問題與喜悅!!

 

而人生總是這樣,總是當媽之後,才能體會母親的付出,對於我的母親,我想告訴她:『謝謝您!!!現在的我知道了,您在您所處的情況下,已經盡力的去做了一個很棒的母親!

母親,也是一個女人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ntonia W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